深圳完成首宗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減輕處罰案件
2022年08月29日10:36 |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人民網深圳8月29日電(王星)近日,深圳市寶安區一企業廢水泄漏流入雨水渠,造成生態環境損害,面臨20萬元的罰款。因該企業積極整改的態度和整改達標的效果,最終獲得50%減輕處罰。這是深圳市首宗違法企業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獲得減輕處罰的案例。
2022年4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寶安管理局(以下簡稱“寶安管理局”)對尚佳豪公司持續跟蹤辨析時,發現該公司廢水液位出現異常,且從監控上可見該公司廢水收集桶下方存在廢水泄露的情況,廢水漫出水泥圍堰,流入雨水渠。寶安管理局對該公司進行調查取証並立案。
據悉,該公司在被查處后,認識到管理上存在疏忽,沒有規范落實環保措施,立即對廢水貯存場所進行整改,安裝電子報警系統等,全面自查和完善,杜絕再次發生同類違法的可能。
經綜合鑒定評估,此案符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索賠程序,於是寶安管理局啟動程序,與該公司開展磋商。該公司確認全部事實並簽了賠償協議,立即履行了協議中的全部義務。
因違法企業的行為符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和《深圳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准(2021版)》相關規定,寶安管理局最終對該公司作出處罰決定,按原罰款標准的50%減輕處罰,處以罰款10萬元。
寶安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目標不是追求高額罰款,更不是以罰代管,而應當是糾正違法行為,並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在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的同時,可以引導違法企業審視自身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並彌補,激勵企業增加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關注和投入,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
(責編:王星、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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