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電動自行車放寬上牌條件
2022年11月25日08:2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我市電動自行車放寬上牌條件
即日起,深圳市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放寬上牌條件,實施告知承諾制,市民缺失合格証或發票証明材料的可享“容缺”辦理服務,“承諾”即辦。
據介紹,針對部分電動自行車存在購車發票或合格証丟失、網購時未索要發票或合格証、舊車二手車交易時未索要發票或合格証等實際情況,交警部門實施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即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有關發票及合格証的証明義務、証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后,可不提供發票、合格証,由交警部門對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進行核查確認后,即可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但是,車輛必須是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有辦理業務需求的市民可登錄“深圳交警”微信公眾號,進入“星級用戶”,實名認証通過后選擇“電動自行車號牌申請”,繼續選擇是否同意告知承諾制,選擇同意后簽署承諾書,按要求填寫信息提供發票、合格証、身份証正反面、居住証或居住登記証明(非深戶需上傳),在“銷售發票”或“電動自行車合格証”一欄勾選缺少材料。受理資料核查完畢后,預約時間和電動進行現場查驗,查驗時查驗人員會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的要求,查驗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盡快為電動自行車辦理上牌業務。(記者 解樹森)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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