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現場
7月29日下午,深圳市寶安區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四次會議依法決定任命王立德同志為寶安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決定王立德同志為寶安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接受郭子平同志辭去寶安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

王立德進行憲法宣誓
寶安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志彪主持會議,並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學法工作安排,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題講座。
會議審議了寶安區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及其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關於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書面審議區政府《關於寶安區2019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關於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報告。
會議還通過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寶安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獻榮、毛伍元、歐瑞志、劉紅瑛、趙俊平、蘇喜金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寶安區副區長婁岩峰,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郭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文權,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胡厚雄,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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