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1月22日电(王星)本网1月22日从深圳市卫健委获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深圳市疾控中心已经发布了《公共场所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据介绍,该《指引》用于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象厅、舞厅、音乐厅、商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等公共场所。
《指引》要求,公共场所应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每日需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对于机械通风,《指引》也明确指出,应在新风口设置清洁区,保持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清洁。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此外,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灯;对于室内,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如果公共场所的空调没有消毒装置,我们要求场所关闭回风系统,否则会让空调成为传播媒介。”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所主任医师周国宏表示,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可有效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
《指引》还建议,公共场所应配备洗手设施,并提供洗手液、擦手纸或烘干机,对入场人员也需要进行发热筛查。而对于公共场所使用、经常接触物品或物体,表面定期可用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湿擦湿拖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