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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实施 “一条船一次查”

2021年07月13日08:43 |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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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全面实施 “一条船一次查”

  记者从深圳海事局了解到,自今年5月启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聚焦解决船舶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重复登轮等热点问题。其中,通过全面实施船舶现场监管改革,推行“一条船一次查”,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事项,节约企业时间成本,持续深化海事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

  2021年截至目前,该局面向船舶的各类检查任务总数3976项,融合后任务执行数量1019次,累计减少重复登轮2957次,社会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3%以上,行政执法行为抽查合规率100%,有理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

  据介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通过推行“一条船一次查”等海事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把执法为民根本宗旨贯穿到海事执法的全过程,努力提升海事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助力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航运全球竞争力。

  市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实施船舶监管“一条船一次查”改革,海事部门开展了优化内部管理关系,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和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三方面措施。

  在优化内部管理关系方面,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海事执法事权下放情况,优化机构职责,调整机关基层关系,建立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机关基层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机关的统筹职能,将更多的监管资源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确保现场执法力量“接得住、管得好”。

  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方面,健全完善海事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权责边界,全面梳理海事现场执法基本职能和船舶现场监管基本事项,进一步明确船舶现场监管内容和履职标准;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检查事项;优化“一条船一次查”的现场执法流程、工作规范,全面融合同一监管对象的检查任务,建立与“一条船一次查”相适应的船舶现场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最多(登轮)查一次”。

  在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方面,摸清现场执法基本数据,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检查结果库;利用大数据对企业和船舶进行信用画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海事现场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动,联合惩戒,确保“一条船一次查”落地落实。(记者 钟鸿冰)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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