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3月12日电 (李申)3月12日凌晨,深圳全市10个区(新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均发布通告,3月14日一3月18日期间,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行业外,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居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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