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創機關企業學校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

2021年03月26日10:15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人民網深圳3月26日電 (王星、張晨牧)近日,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深圳市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據悉,這是我國首個指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的制度性文件。

  《指南》明確性騷擾行為的3個構成要件:一是行為具有性本質的內容﹔二是行為是違背受害人主觀意願、不受歡迎的﹔三是該行為是對他人人格權的侵犯,給受害人造成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敵意、不友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性騷擾”主要表現形式包括言語、文字、圖像、肢體等形式,類型主要有條件交換型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實施者利用權力、地位和優勢實施與性有關的行為)和敵意環境型性騷擾(騷擾者出於性方面的原因將受害人置於敵意、不友好或無禮的工作和學習環境中的行為)。

  《指南》要求,深圳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有責任設立防治性騷擾責任部門,制定防治性騷擾制度,開展防治性騷擾的宣傳和培訓,受理性騷擾申訴、舉報和處置。

  防治性騷擾制度應包含的主要內容:公開承諾,表明防治性騷擾的明確態度﹔明確性騷擾定義,以確保所有員工和學生都能了解和預防性騷擾﹔清晰的內部投訴程序,所有員工(學生)知道向誰投訴、如何投訴﹔相應的懲戒措施,包括賠禮道歉、調職、降職、警告、開除、列入性騷擾黑名單等﹔禁止報復措施,不因善意投訴、提供証據、舉報性騷擾事件而受制裁和報復等。

  《指南》還強調,地鐵、公交等公共場所應在明顯的地方張貼“禁止性騷擾”標識,公布性騷擾投訴處理熱線電話。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在工作和學習場所布置上應盡量公開透明,除非必要的部門,應當減少封閉隱私性辦公和學習環境的設計與裝修,以確保員工(師生)在工作和學習場所不受性騷擾的困擾。

(責編:劉淞菱、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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