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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販賣微信號獲利 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

2022年05月20日09:2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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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販賣微信號獲利 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

  一男子利用多部手機向犯罪分子販賣微信號200多個,獲利3萬多元,近日被龍華公安分局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4月,龍華公安分局民治派出所接孫女士報警,其通過某相親網站,添加了一個自稱方某某的微信,雙方在微信聊天中情感升溫,后在方某某微信的“指導”下,孫女士在某賭博網站轉賬下注受騙。

  接到報案后,龍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聯合民治派出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經過案件分析,民警發現多個與受害人進行交流的微信賬號,都指向同一個人。經深入調查,詐騙嫌疑人極有可能藏匿在福建晉江,專案組民警火速趕往福建開展抓捕。

  5月11日下午,民警在福建晉江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民抓獲。在對黃某民住所的搜查中,民警隻在臥室查獲十余部手機,這與前期的偵查情況不符。此時,民警發現出租屋內一房間門緊鎖,很可能藏有其他作案工具,便要求嫌疑人開門。嫌疑人神色慌張,辯稱房間是房東的,自己沒有鑰匙。當民警再三警告並准備強行破門時,嫌疑人才將房門打開。開門后,民警發現整個房間四面都擺滿貨架,架子上放滿了正在充電的手機,每部手機均登錄著一個微信號。經清點,現場共有手機400余部,手機卡300余張。

  據黃某民供述,剛開始時,隻有10張手機卡用於養號售賣。發現有利可圖后,便逐漸“擴張”到現在這個規模。截至案發,黃某民共販賣微信號200多個,獲利3萬多元。

  辦案民警介紹,黃某民的整個作案流程分為“收號、注冊、養號、販賣”四個過程,而重點就是“養號”。2021年以來,黃某民通過網絡購買手機卡注冊微信號,並為每一個微信號制定不同人設,定期發布相應的朋友圈,以達到“養號”的目的,在“養號”一個月左右,黃某民在明知對方購買微信號是用來詐騙的情況下,仍將微信號賣給“收號”的商家。

  近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民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記者 上官文復)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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