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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部分海域禁漁期擬再延5年

2024年03月20日09:2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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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灣部分海域禁漁期擬再延五年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日前發布通告,擬對深圳灣部分海域禁漁區有效期再延長5年。禁漁區面積約25.19平方公裡,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通告稱,禁漁區內將全年全時段禁止一切捕撈和養殖行為。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同時修正深圳灣部分海域禁漁區范圍的相關表述及部分界點坐標。新禁漁區范圍為:深港跨海大橋以東粵港水域邊界線以北至深圳陸域之間的區域。

  據了解,深圳灣、西部珠江口沿岸海域和紅樹林濕地,是我國重要的淡水漁業資源種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是黃唇魚、鰣魚、中華鱘、中華白海豚、江豚、海龜、鱟、黑臉琵鷺等多種珍稀瀕危物種的棲息地。禁漁區設立以來,該海域漁業資源數量明顯增多,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顯著,有效保護了生態平衡,打造了閃亮的城市生態名片。

  近年來,深圳高度重視海洋漁業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消除漁業安全生產隱患,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12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選劃前海灣、深圳灣禁漁區-赤灣口(含南山區人才公園人工湖)、沙頭角-鹽田正角咀港口航運區、下沙-大澳灣海域、桔釣沙-楊梅坑-大水坑灣等5處海域,共計38.14平方公裡,申報設立深圳市第二批禁漁區,將全年全時段禁止一切捕撈、養殖行為,有效期5年。相關區域,分別為高度開發與發展區、珊瑚保育區以及重要的航道、港池錨地等,不適宜開展漁業生產作業。(首席記者 秦綺蔚)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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