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將信息科技、藝術納入初中學考

深圳市2025年中考(資料圖)。深圳晚報記者 嚴文婷 攝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在官網發布公開征求《關於做好初中信息科技和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就初中學考新安排向公眾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深圳將把信息科技、藝術兩個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對象為2024年秋季之后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錄取總分,在《考生檔案表》中記錄,供高中階段學校參考。
征求意見稿設置了過渡年份安排:2024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信息科技和藝術科目的過程性評價自八年級上學期開始記錄考查。
據悉,兩個科目的考試綜合成績由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各佔50%構成。過程性評價著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表現及實踐參與情況,由初中學校在每個開課學期對學生的出勤情況、課堂綜合表現及參與校內外科創或藝術實踐活動情況進行記錄,並於期末予以綜合評定。終結性評價著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核心素養,由初中學校根據學科特點和學校具體情況進行紙筆測試或實踐操作考試,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探索實施上機考試。
學校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2022年版)》(下稱《課程方案和標准》)相關科目要求,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進行組織,原則上,信息科技的終結性評價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期末進行,藝術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期末進行。
據了解,考試內容以《課程方案和標准》為依據確定。初中信息科技和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以核心素養為主要維度,結合課程內容,對學生學業表現進行整體考核。信息科技科目依據《課程方案和標准》學業質量的相關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考核范圍為《課程方案和標准》中第四學段模塊七互聯網應用與創新和模塊八物聯網實踐與探索。藝術科目依據《義務教育藝術課程標准(2022版)》關於音樂、美術、舞蹈、戲劇(含戲曲)、影視(含數字媒體藝術)相關學科學業質量的要求確定考試內容。
信息科技和藝術科目的綜合成績均按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大於等於60分為“合格”,否則為“待合格”。考試成績為“待合格”的學生,可向所在學校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原則上在正式考試的下一學期開學兩周內完成。綜合成績須在中考報名時由初中學校錄入深圳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統。所有在深圳市就讀的初中生均須參加考試,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錄取總分,在《考生檔案表》中記錄,供高中階段學校參考。
深圳市教育局還就征求意見稿作了起草說明。說明指出,將信息科技、藝術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符合教育部關於做好科學教育“加法”、實施美育浸潤行動的有關要求,符合《省實施意見》關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涵蓋國家《課程方案和標准》規定的全部科目”的明確要求,有利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
深圳晚報記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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