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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拥堵时,“冲绿灯”违法!

2021年12月19日07:36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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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路口拥堵时,“冲绿灯”违法!

  近期不少深圳市民向本报反映,新洲路“抢绿灯”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新洲莲花路口,车辆时常在路口打结。记者了解到,“冲绿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的会被罚款300元。

  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在新洲莲花路口看到,问题确实存在。尤其是在新洲路北行方向,车辆会倒灌进十字路口内。莲花路东往西方向变为绿灯时,路口北行的车辆还没有通过,莲花路东往西的车流被堵住发生打结,路口滞留北行的车辆有时还会与过街行人发生冲突。

  记者观察发现,造成该路口打结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上,新洲路北行往梅林、北环大道车流量较大,且进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车辆占据着莲花路和新洲路的内侧车道,导致路段通行能力下降;主观上,很多驾驶员看到前面发生拥堵在绿灯的时候依然驶入路口,即便有个别车辆停在路口外等候,遇到后方车辆鸣笛催促依然会强行驶入路口。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冲绿灯”就是对此法律条款的口语化表达,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

  事实上,“冲绿灯”的现象在道路上并不少见。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行驶到路口时如果发现前方路口通行困难路口内有轻微“压车”的情况时则需减速慢行、观察情况,如路口已经被车辆占据时须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冲绿灯”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2016年9月,深圳就已经开始对“冲绿灯”违法行为使用高清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此外,服从现场交警指挥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不会被认定为“冲绿灯”。

  “冲 绿 灯”

  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

  记者 解树森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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