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政策支持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
日前,《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深圳市每年将在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因地制宜在各区打造供应链金融特色园区并加强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近年来深圳已培育了一大批专注供应链金融的金融机构,聚集了全国80%以上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总部,以及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供应链实体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发展形势,深圳市起草金融支持供应链发展的文件,进一步促进深圳市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分为四大部分,包括提升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等。
提升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水平方面,深圳市将完善金融支持供应链的服务体系,通过建立金融监管考评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深入供应链场景,加强信息协同和共享合作,构建创新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对满足相关条件的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和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因地制宜创新金融支持供应链服务模式,如,福田区发挥金融和金融科技集聚优势,规划供应链金融特色平台;大鹏新区发挥食品谷国家级产业项目和文化旅游优势,打造食品和文旅特色的供应链金融示范基地。加快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与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各类参与主体协同金融机构开发线上化、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研究金融科技应用标准和规范。支持服务于供应链的金融科技公司和配套服务机构参与金融创新奖评选。
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意见》探索供应链金融专营化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探索和推进发展供应链金融差异化管理的模式、设计新型产品、优化服务方式。探索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各类参与主体共建金融服务供应链平台、探索平台服务模式并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丰富多元化的供应链投融资渠道,推动多种金融工具协调联动,支持发展供应链产业基金和基于供应链优质资产的特殊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基础性带动作用,鼓励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赋能和信用支持,与各区政府、金融机构、配套服务机构等共建供应链金融示范基地。
《实施意见》还对深圳市优化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提出要求。(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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