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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金饰纯度不足卖家当何责?法院:卖家退货款

2024年03月15日10:11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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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购金饰纯度不足卖家当何责?

  购买龙凤镯作结婚用,不料却发现纯度不够,卖家是否构成欺诈?买家是否可向卖家主张“退一赔三”?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宗网购龙凤镯引发的纠纷,法院判决四只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手镯由商家退还该部分货款17864.07元,买家将原物返还给卖家;买家因复检产生的400元检测费由卖家承担。

  2023年6月,李某通过微信向陈某购买五对(共十只)龙凤镯,用于弟弟结婚。第二天,陈某向李某交付了龙凤镯,并同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后李某将其中最重的一对龙凤镯拿到珠宝店回收以兑换其他金饰。珠宝店反馈该龙凤镯扣件纯度不足,只能折价回收,该对手镯李某损失1001.91元。

  李某遂将其余八只手镯送到检测机构。经检测,其中四只为足金手镯、备注载明配件含金量≥900‰,另外四只手镯因配件成色不足无法出具证明文件。李某与陈某协商退货不成,遂诉至法院,认为陈某构成欺诈,要求陈某按照价款的3倍赔偿损失,对已经回收的金手镯补偿差价损失。陈某辩称,龙凤镯经权威机构检测,质量不存在问题,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陈某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首先,陈某出售给李某的金手镯中有部分手镯扣件纯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质量问题,故陈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陈某作为销售者而非生产商,在出售给李某金手镯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陈某存在欺诈的故意。最后,李某诉请的差价损失,因其在发现手镯存在质量问题后没有与陈某协商径自进行兑换,因此该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判决,四只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手镯由陈某退还该部分货款17864.07元,李某将原物返还给陈某;李某因复检产生的400元检测费由陈某承担。(记者 张燕)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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