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人以上居民家庭戶可申請增加生活用水定額
2023年02月23日15:0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我市4人以上居民家庭戶可申請增加生活用水定額
家庭用水人數4人的基礎上每增加1人,可在各階梯水量基數上分別增加5立方米/戶·月。記者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為保障多人口居民家庭戶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深圳市居民家庭戶生活用水定額調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近日由深圳市水務局印發並將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記者了解到,《辦法》適用於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直接與供水企業簽訂供用水合同,並且實際居住人口超過4人的居民家庭戶生活用水定額調整的申請、審核、實施及其監督管理。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家庭戶,家庭實際居住人口每增加1人,可以在各階梯水量基數上分別增加5立方米/戶·月。以人口數量為5的家庭戶為例,申請定額調整前第一階梯用水量為0-22(含)立方米﹔第二階梯用水量為22-30(含)立方米﹔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0立方米以上。在該家庭戶申請了定額調整以后,則該家庭的第一階梯用水量為0-27(含)立方米﹔第二階梯用水量為27-35(含)立方米﹔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5立方米以上,以此類推。此外,每位居民隻能在一個用水地址享受用水定額調整政策,集體戶居民申請生活用水定額調整的申請流程及責任承擔參照《辦法》執行。
為兼顧節約用水與減輕居民申請負擔,《辦法》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需要,以月為單位申請定額調整有效期,單次申請有效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經核定調整的用水定額自核定后的第一個抄表日起生效。(記者 樊怡君)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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